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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在哪办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17: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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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在哪办理

一、合肥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在哪办理。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47号城市华庭B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营业大厅。二、合肥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审查标准。《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提取人除提供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外,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须提供县、区级民政部门确认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三、合肥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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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合肥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在哪办理。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47号城市华庭B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营业大厅。二、合肥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审查标准。《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提取人除提供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外,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须提供县、区级民政部门确认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三、合肥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一、合肥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在哪办理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47号城市华庭B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营业大厅

二、合肥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审查标准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四章第十三条:提取人除提供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外,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须提供县、区级民政部门确认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三、合肥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第四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四、合肥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要办多久

1、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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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在哪办理

一、合肥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在哪办理。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47号城市华庭B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营业大厅。二、合肥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审查标准。《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提取人除提供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外,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须提供县、区级民政部门确认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三、合肥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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