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居所,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监管。因此,嫌疑人不具备请假或休息的权利。
法律依据:
1.《刑诉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对于强制措施被执行期间发生的事项,被控制的人及其近亲属、代理人有权向监管机关提出申请,监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于被羁押、被拘留、被逮捕、被取保候审、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按照规定接受监管,不得离开指定居所,不得会见未经批准的人员。”
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居所,不得参加聚会、宴请、文艺活动、娱乐活动和与人会面。”
因此,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具备请假或休息的权利,如有需要,应当向监管机关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