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婴儿改名字所需文件及步骤以及公民姓名登记原则。在婴儿改名字时,需要向户籍部门提供充分的理由,并前往相关部门填写表格、审批并打印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公民的姓氏应当随父姓或母姓,名字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
法律分析
一、婴儿改名字所需文件及步骤:
1. 提出更名申请:向户籍部门提供充分的理由,例如“重名”。
2. 证明身份:提供学校或单位证明,证明您是该组织的学生。
3. 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并让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 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 如果需要,可办理公证,但请注意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
6. 最后,在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二、公民姓名登记原则:
姓名是公民之间借以相互识别的文字符号,是公民特定化的个人标识,也是公安机关进行人口管理的基础。
(1)公民姓氏登记。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其姓氏应当随父姓或母姓。
(2)公民名字登记。公安派出所在为公民登记名字时,除姓氏可保留异体字外,其名字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不应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冷僻字,不应在名字中夹杂字母、符号、阿拉伯数字等。
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
拓展延伸
标题:婴儿改名字所需文件及步骤:如何进行操作?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针对婴儿改名字这一情况,根据《民法典》规定,婴儿的姓名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婴儿的姓名权。而婴儿的家长作为其姓名权的享有者,有权利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婴儿的姓名。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了保障婴儿的姓名权,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婴儿改名字的程序进行了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因此,在给婴儿改名字时,家长需要准备相关的文件和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保障婴儿的姓名权。具体的文件和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家长在更改婴儿姓名前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结语
婴儿改名字需要向户籍部门提供充分的理由,并前往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和审批。公民的姓名登记原则是姓氏随父姓或母姓,名字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十五条 国徽应当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
中小学应当教育学生了解国徽的历史和精神内涵。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国徽知识,引导公民和组织正确使用国徽及其图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四条 下列机构应当悬挂国徽: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各级人民政府;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
(五)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六)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七)外交部;
(八)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九)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
国徽应当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十三条 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
(一)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商业广告;
(二)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
(三)私人庆吊活动;
(四)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