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将面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1万元的可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行为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法律分析
结论:补缴,加收滞纳金,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解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查的,会进行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如果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拓展延伸
应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查:法律合规与风险防范策略
应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查的关键在于确保法律合规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策略。首先,及时与调查机关进行沟通,配合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同时,积极寻求合格的法律代理人,确保在调查过程中维护自身权益。其次,审查公司内部的财务和税务程序,确保合规性,同时加强内部控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此外,与专业会计师合作,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并及时纠正任何存在的违规行为。最后,培训员工,加强对税务法规的了解和遵守,提高公司整体合规水平。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更好地应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查,降低法律风险,并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当采取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严肃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将被没收违法所得,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可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可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调查,企业应当确保法律合规,加强内部控制,与调查机关积极沟通,寻求合格的法律代理人的协助,并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和员工培训,以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