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合同需要由流转双方当事人签字,合同要点包括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受让方需具备农业经营能力,合同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信息、土地四至、面积等,合同最长期限根据原土地性质和合同期限减去已承包期限确定。
法律分析
一、土地流转协议合同需要由谁来签字?
土地流转合同必须由流转双方当事人签字。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互换、出租或者其它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二、土地流转合同要点有哪些?
1、制定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2、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3、合同鉴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
三、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如原属于家庭承包性质的土地的,不得超过三十年减去已承包期限,如原为非家庭承包土地的,不得超过原合同期限减去已承包期限,此不受三十年限制。
结语
土地流转合同需要由流转双方当事人签字。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双方应当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地签订合同。合同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方式,流转土地的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的最长期限取决于土地的承包性质,家庭承包土地不得超过承包期限剩余的三十年,非家庭承包土地不受三十年限制。合同可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鉴证,但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鉴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