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收养手续及具备的条件:收养人应无子女、有抚养能力、无禁止收养疾病、年满30周岁。收养一名子女,但特殊情况下可收养弃婴或无生父母的儿童。男性收养女童需年龄差40岁以上。登记前需公告寻找生父母,60天无领认则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提交申请书、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居住地计生部门证明、医疗健康证明、报案证明和照片等。
法律分析
我弟34岁(离婚未育)于2002年5月在某县医院门前检到一名弃婴,由于他婚后一直未生育小孩,妻子于2003年同他离婚,他现想将检到的小孩收养。请问收养要具备哪些条件?他该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二、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四、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领认的,被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五、弃婴收养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包括年经济收入),并加盖村、镇、街道公章;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6、大人、小孩2寸照片各2张,合影照片1张(2寸)。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想要收养弃婴需要具备一定条件。首先,收养人应该是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并且年满三十周岁。此外,一名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则可以例外。对于弃婴收养,还需要提交一系列证明材料,包括收养人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等。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咨询相关法律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四条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