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法律问题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21:14:10
跨境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境外债权转让之后,债务被履行之前,债权转让行为对债务人的效力是待定的,其效力取决于转让人或受让人是否将转让行为通知给债务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导读法律分析。境外债权转让之后,债务被履行之前,债权转让行为对债务人的效力是待定的,其效力取决于转让人或受让人是否将转让行为通知给债务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境外债权转让之后,债务被履行之前,债权转让行为对债务人的效力是待定的,其效力取决于转让人或受让人是否将转让行为通知给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跨境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境外债权转让之后,债务被履行之前,债权转让行为对债务人的效力是待定的,其效力取决于转让人或受让人是否将转让行为通知给债务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