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形式与法律效力:遗嘱人根据不同的遗嘱形式及其生效条件,做好准备工作,确保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并签名,代书遗嘱需有见证人并注明日期,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也有相应要求。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和公证五种。代书遗嘱需有见证人在场并签名,录音遗嘱需有见证人在场,口头遗嘱需有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在解除后无效。
法律分析
一、怎样写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1、不同的遗嘱形式,所生效的条件也各不相同,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对应的准备工作,才能让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2、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
(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
(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有哪几种形式
1、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五种形式。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结语
遗嘱的形式多样,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遗嘱人需根据不同形式的生效条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以确保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自书、代书、录音还是口头遗嘱,都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遗嘱上签名注明日期。公证遗嘱则需经过公证机构办理。遗嘱的合法性与生效性需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