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东西被拘留,如果是被治安拘留,不会留下案底;但若构成犯罪被刑事拘留,则会留下案底,即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因此,偷东西只有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会留下案底。
法律分析
1、偷东西被拘留的,如果是被治安拘留的,不会留下案底;如果构成了犯罪被刑事拘留的,则会留下案底。
2、所谓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3、所以偷东西只有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会留下案底。
拓展延伸
治安拘留和犯罪记录
治安拘留和犯罪记录是两个不同但相关的法律概念。治安拘留是指在公安机关的行政程序中,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人进行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犯罪记录是指一个人因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定罪后所留下的犯罪记录,对犯罪分子进行惩戒和记载,对其日后的生活和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虽然治安拘留和犯罪记录都与治安管理和司法程序有关,但它们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存在明显差异。治安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旨在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人进行惩戒和教育。而犯罪记录则是一种惩戒措施,对犯罪分子进行长期限制和惩戒,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另外,治安拘留和犯罪记录在法律适用上也存在差异。治安拘留一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而犯罪记录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司法程序中,治安拘留和犯罪记录的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治安拘留的处理程序相对较简单,而犯罪记录的处理程序则相对较为复杂。
综上所述,治安拘留和犯罪记录是两个不同但相关的法律概念,它们的目的是、适用范围和法律适用都有所不同。在处理相关问题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结语
偷东西被拘留,如果是被治安拘留,不会留下案底;但若构成犯罪被刑事拘留,则会留下案底。所谓案底是指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因此,只有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会留下案底。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五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