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分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大类,具体来说,包括:
(一)主体要件。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二)责任要件。分承包人依据分包合同对分发包人负责,分发包人依据主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同时,分承包人就分包的项目对建设单位负连带责任。
(三)意思表示要件。
(四)客体要件。凡分包的工程必须是国家法律和公共秩序允许分包的工程;凡国家法律禁止或公共秩序不允许分包的工程不得分包。
(五)形式要件。分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一、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无效情形
劳务分包是工程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
第一,与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第二,要区分劳务分包和违法分包或工程转包。劳务分包是合法的,而非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是违法的。
第三,在劳务分包合同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可以在劳务分包合同里约定由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其施工队的生产安全。
第四,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外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否则就会发生名为劳务分包合同,实为工程违法分包合同或者工程转包合同,而后两者实违法的,是无效合同。
二、划分工程分包合同责任的基本原则有什么
划分工程分包合同责任的基本原则有:1、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2、承包人按照合同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包人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