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批次用地和单独选址项目区别是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23:20:26
文档

批次用地和单独选址项目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以外选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用地;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是一种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以外选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用地;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是一种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法律分析: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以外选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用地;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是一种建设用地审批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五条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文档

批次用地和单独选址项目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以外选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用地;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是一种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