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刑人员减刑条件及程序简介:
服刑人员减刑条件包括检举重大犯罪、发明创造、突出表现等;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七十。社区服刑人员减刑需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填写减刑建议书和审核表,经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向中级人民提请减刑,并提交相关材料。减刑建议书和减刑裁定书副本应同时抄送和机关。
法律分析
一、服刑人员减刑条件主要有哪些
1、服刑人员减刑条件主要有:
(1)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2)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3)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4)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5)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如何为社区服刑人员减刑
1、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填写《社区矫正人员减刑建议书》和《提请减刑审核表》,连同其他材料报送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
2、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在《提请减刑建议审核书》签署意见,向地(市)级中级人民提请减刑,并移送下列材料:
(1)《社区矫正人员减刑建议书》;
(2)终审的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3)社区矫正人员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奖惩审批表等;
(5)其他根据案件的审理需要移送的材料。
3、司法行政机关减刑建议书和人民减刑裁定书副本,应当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和机关。
结语
服刑人员减刑条件主要包括检举犯罪、发明创造、突出表现、阻止他人犯罪、舍己救人以及其他重大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为社区服刑人员减刑,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需填写减刑建议书和审核表,经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向地(市)级中级人民提请减刑,并移送相关材料。同时,减刑建议书和减刑裁定书副本也需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和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总则第三章刑罚第五节死刑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