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车祸理赔的流程是:
1、出险。出险就是发生了事故,无论是车撞车、车撞人还是其他,就要进入申请保险理赔流程了;
2、报案。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必须报案,向公安报警及拨打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如果错过了保险不赔;
3、现场处理。有些情况下,为了避免影响交通,可以在标记轮胎的位置后,移动车辆。通常用T标记轮胎的位置;
4、提出索赔请求,当保险公司的勘察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车主可以提出索赔请求,等待勘察;
5、配合保险公司事故查勘,报案后,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现场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如果属实将进入下一步;
6、结案,根据损失部位痕迹及程度,查勘会初步现场定损或直接到修理厂、4S点、定损中心去定损,就完成了结案;
7、提交索赔材料。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然后保险公司对车主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
8、索赔审核。当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
9、领取赔款。保险公司根据与您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赔款。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