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父母双方同意。
1、离婚后更改子女姓名,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2、再婚后孩子改姓,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3、婚内给孩子改姓,必须得到孩子的生父生母协商一致;
4、二婚后给孩子改名,也需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身份证的重要性:
1、身份证明:身份证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进行身份证明的法定凭证;
2、法律效力:身份证具有法律效力,是公民享有法律权益和履行法律义务的基本证件;
3、社会活动:身份证是参与社会活动、办理银行业务、购买车票、登机等必需的个人身份凭证;
4、信息记录:身份证上的信息用于记录个人的重要信息,如户籍、指纹等;
5、公共服务:身份证是获取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重要依据。
综上所述,改名字需要父母双方同意,无论是离婚后、再婚后还是婚内,都需要协商一致并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