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因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若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时,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因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a、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b、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c、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目前,国家规定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应按此进行折算。
其中在不同时间段加班的计算标准是不同的。如果单位安排了员工加班,但是有没有支付加班费或者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支付的话,则单位的行为就是属于违法的,此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4、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劳动节、端午节和中秋节1天、春节和国庆节各3天,共计11天,而休息日一般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说的双休日。因为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所以加班工资也不一样,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三、加班费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法加班费的规定:《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批准加班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的工资报酬;不能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三十的工资报酬。同时,用人单位的加班费应安排在劳动者法定工作时间或经其同意的延长工作时间支付。
这一规定表明,在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而要求劳动者加班时,必须依法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的工资报酬。而如果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安排劳动者加班,则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三十的工资报酬。
这一规定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对于规范用人单位的加班行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每日工作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超过四十四小时。对于因生产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工资的150%和200%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工资报酬。如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安排劳动者加班,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此外,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劳动节、端午节和中秋节1天、春节和国庆节各3天,共计11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