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进行违法分包的界定如下:
(一)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
(二)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
(三)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一、使用权部门对建设单位有确切的否决权吗
建设单位对分包商有否决权。法律规定,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分包人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且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因此建设单位对分包商有否决权。
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是什么
1.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最核心的区别就在于分包合同的内容或者标的不同,两者涵盖的范围有明显的区别。
劳务分包的内容仅仅为工程施工中的劳务部分;专业分包的内容一定包含劳务内容。
2.在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主体选择上是不同的。
劳务分包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具有劳务分包资质;而专业分包要求专业承包企业具有专业承包资质。
3.法律对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管理不同。
《建筑法》中对专业分包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劳务分包的问题。
4.专业分包允许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施工中的劳务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但是不得将专业工程本身再分包。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或者转包。
5.在劳务分包企业履行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劳务义务后获得的是劳务报酬和一定的劳务管理费用。
三、建设工程分包是合法的吗
建设工程分包有可能不合法。我国法律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