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拘留办理取保候审流程及执行机构的规定。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包括提出申请、办案机关审查、填写决定书等。执行机构应通知派出所执行,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和材料。派出所的职责包括告知被取保候审人的规定、监督其遵守情况、监督保证人履行义务等。在已拘留情况下,辩护人或犯罪嫌疑人可主动申请取保候审,或在提请批捕后,未被批捕且机关认为需要继续侦查时,机关可自行办理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一、刑事拘留办理取保候审流程是怎样的?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是怎么规定的?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一条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等材料。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和保证金交纳情况等材料。
第九十二条
人民、人民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县级机关应当在收到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指定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派出所核实情况后执行。
第九十三条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监督、考察被取保候审人遵守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其活动、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变动情况;
(三)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四)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告知决定机关。
在已经被机关刑事拘留的情况下,可以由辩护人或犯罪嫌疑人主动申请取保候审,或者机关在提请批捕之后,人民没有批捕的,若机关认为需要继续侦查,机关就会自行办理取保候审。
结语
根据以上流程和规定,刑事拘留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填写决定书、宣布规定、移交执行等步骤。执行机构应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所在派出所,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和材料。派出所负责告知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监督其行为,并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如有违反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告知决定机关。在特定情况下,辩护人或犯罪嫌疑人可以主动申请取保候审,或者机关在提请批捕之后,人民未批捕的情况下,机关可自行办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二节取保候审第八十一条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强制措施第六十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强制措施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