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手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银行手续费的专用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银行开户时支付的手续费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因此可以取得专用并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然而,对于与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其进项税额是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此外,进项税额的抵扣还受到其他,例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因此,企业在使用银行手续费抵扣进项税时,必须注意这些规定。
银行手续费的开票规定:
1、开票主体:银行或金融机构作为服务提供方,负责开具;
2、类型:通常为专用或普通,根据交易性质和客户需求确定;
3、税率应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税率进行开票,银行服务通常适用的税率较低;
4、信息准确性:上需详细列明服务内容、费用金额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5、用途:企业可用于会计核算,个别情况下可用于税务抵扣;
6、开票时间:服务完成后,银行应及时开具给客户。
综上所述,银行手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但需注意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乘以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