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延误属于合同违约行为,承运人应负违约责任,赔偿旅客实际损失。损失难以确定时,应支付合理固定数额。但承运人不承担因不可归责于其原因导致的延误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高铁延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承运人应当负违约责任,赔偿旅客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损失无法确定,应当承担一个比较合理的固定数额。但要注意的是,因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原因导致延误的,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高铁晚点如何影响旅客权益?
高铁晚点对旅客权益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高铁晚点可能导致旅客错过重要的约会、商务会议或者航班等重要行程,给他们的日程安排带来不便。其次,旅客可能需要额外支付费用,例如更换机票、酒店预订的损失等。此外,高铁晚点也可能给旅客带来心理压力和不适,特别是对于那些有时间紧迫性或者不喜欢等待的人来说。最后,高铁晚点还可能影响旅客的整体旅行体验,降低他们对高铁服务的满意度。因此,高铁晚点对旅客权益产生了负面的影响,需要相关部门和运营商采取措施来减少晚点情况,保护旅客的权益。
结语
高铁延误属合同违约,承运人应负违约责任,赔偿旅客实际损失。损失难定,应合理赔偿。但承运人无过失导致延误者,不赔偿。高铁晚点对旅客权益影响多方面,如错过重要行程、额外费用、心理压力等。晚点降低满意度,需采取措施减少晚点情况,保护旅客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修正):第四章 铁路安全与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民有爱护铁路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人破坏铁路设施,扰乱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修正):第二章 铁路运输营业 第十五条 国家铁路和地方铁路根据发展生产、搞活流通的原则,安排货物运输计划。
对抢险救灾物资和国家规定需要优先运输的其他物资,应予优先运输。
地方铁路运输的物资需要经由国家铁路运输的,其运输计划应当纳入国家铁路的运输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