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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融资的模式有几种?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18: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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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融资的模式有几种?

法律分析。债权融资的模式有质押融资、股权转让融资、借贷融资等;或者也可以分为银行贷款融资、企业债券融资、融资租赁融资、信用担保融资、民间借贷融资五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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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债权融资的模式有质押融资、股权转让融资、借贷融资等;或者也可以分为银行贷款融资、企业债券融资、融资租赁融资、信用担保融资、民间借贷融资五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法律分析:

债权融资的模式有质押融资、股权转让融资、借贷融资等;或者也可以分为银行贷款融资、企业债券融资、融资租赁融资、信用担保融资、民间借贷融资五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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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融资的模式有几种?

法律分析。债权融资的模式有质押融资、股权转让融资、借贷融资等;或者也可以分为银行贷款融资、企业债券融资、融资租赁融资、信用担保融资、民间借贷融资五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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