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同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有如下区别:
1、责任主体不同: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主体为夫妻双方或者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人,个人债务的责任主体为个人;
2、债务性质不同: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人身和财产的双重性质,个人债务是个人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产生的,原因具有多样性。
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债务的区别当然是夫妻共同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加以涉及,并确定由谁分担。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有原则上的区别。家庭共同债务的债务人不限于夫妻二人,如有的家庭四世同堂,成员十几人,若是此家中主人与主妇进行离婚诉讼,很显然要分清对外所欠的债务是谁对外经手的,是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还是家庭某一成员为个人生活需要所欠的债。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的问题,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家庭共同债务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主要有债务创造者与使用用途两个方面。家庭共同债务的债务人不限于夫妻二人,使用用途也不限于抚养等义务。夫妻共同债务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两者联系为均因家庭所产生。
综上所述:家庭债务和夫妻债务的区别还是挺大的,一个属于双方,而另一个属于多个人,因此对于债务一定要明确的确立清楚,这样也不需要他人的债务由自己承担,因此,在债务的问题上还是要多多的协商,确立不清楚的可以直接走法律的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