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时,需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需明确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由立案、审判机构作出裁定
法律分析
如果权利人想要保全房屋,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由法院裁定是否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第二条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由立案、审判机构作出裁定,一般应当移送执行机构实施。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房屋保全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等的材料,是否保全由人民法院裁定。
拓展延伸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前,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当事人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即当事人已经明确表达了对争议财产的主张,并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2. 当事人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争议财产存在,即当事人已经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争议财产确实存在,并且可能受到损害。
3. 保全的财产为当事人所争议的财产,即保全措施所涉及的财产与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有关。
如果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可以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以保全争议财产,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
结语
权利人申请房屋保全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由法院裁定是否保全。根据《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由立案、审判机构作出裁定,一般应当移送执行机构实施。权利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具有给付内容、情况紧急、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1修正):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第五十条 质询案按照主席团的决定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主席团会议、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团团长或者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提质询案的代表或者代表团对答复质询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主席团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在专门委员会会议或者代表团会议上答复的,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代表团应当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
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应当签署,由主席团决定印发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