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以原价为准,包括购买价款、运输、保险、安装调试费用;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原则上按税法规定处理,经批准可改变;租赁费根据租赁期长短和折旧额计算,超出部分可列为待摊费用或分期摊销;利息、手续费等可当期费用。
法律分析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
固定资产的计价以原价为准。租入固定资产的原价包括应由承租方支付的购买该项固定资产的价款、有关运输、保险、安装调试费用以及按合同规定在承租期满后该项固定资产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时,由承租方支付的购买价款。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
拆旧年限和折旧方法原则上应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详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但经过财政部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允许改变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的,可按批准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计算。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摊销。
分两种情况处理:承租方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期长于该项固定资产法定折旧年限、且每期支付的不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计算的折旧额的租赁费,可全额作为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处理。承租方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期短于固定资产的法定拆旧年限,对每期支付的租赁费高于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计算的折旧额的,其超出部分不得作为本期成本、费用,应列作待摊费用,在租赁期满后该项资产转移至承租方时,在不少于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承租使用的期限后剩余的期间内分期摊销。对租赁期满后将资产转让或变卖的,其取得的收入与未摊销费用之间的差额部分可作为本期损益处理。
(4)承租方支付的利息、手续费等可在支付时列为当期费用。
拓展延伸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如何选择和管理?
选择和管理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是企业成功实施融资租赁计划的关键。首先,企业应该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和财务状况,明确所需固定资产的类型和规模。其次,进行供应商的调研和比较,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明确规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关键细节。管理方面,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检查资产状况、维护和保养、保险等方面的管理。同时,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调整和更新,以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价值最大化。综上所述,选择和管理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需要综合考虑企业需求、供应商选择和合同管理等多个因素,以确保融资租赁计划的成功实施。
结语
合理计价、正确折旧、合理摊销,是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关键。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以原价为准,包括购买价款、运输费用等。折旧年限和方法应按税法规定,经批准可改变。租赁费摊销根据租赁期长短和折旧额计算。利息、手续费等可列为当期费用。选择和管理固定资产需考虑业务需求、供应商选择、合同管理等因素,确保融资租赁计划顺利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