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强制执行后欠款人仍不给钱的解决方法如下:
1、扣押、冻结、划拨、变价欠款人的财产;
2、如果欠款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中止执行;
3、债权人可以随时关注欠款人的财产情况,一旦发现其有财产可以执行就可以将线索报告到法院;
4、如果欠款人通过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法院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进行信用惩戒。
执行局强制执行后对不履行义务的欠款人的法律后果:
1. 名下财产将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
2. 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信用记录;
3. 可能会受到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限制措施;
4. 极端情况下,如情节严重,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如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综上所述,对于执行局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义务的欠款人,法院采取了一系列解决方法。首先,可以扣押、冻结、划拨、变价欠款人的财产。如果欠款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中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