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嫌疑人不再承担刑事责任,但已立案或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案件可以继续追究责任。网上逃犯既可以是犯罪者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具体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网上追逃人员包括逃离居住地、作案地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分析
一、潜逃够几年不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潜逃的时间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承担刑事责任,但案件已经立案或者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以继续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网上逃犯是不是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是还没有定罪而且是被侦查机关认为有嫌疑的人,对于网上逃犯来说既可以是犯罪者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论网上逃犯是否为犯罪嫌疑人。
网上逃犯的认定:一是公安局(部)认定的有事实证的证明其犯罪的,二是一般情况下只要有犯罪嫌疑,并且立案的话,但还未使其伏法或无法随传随到的,都可挂名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
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潜逃超过追诉时效的时间后,不再承担刑事责任,但已立案或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案件可以继续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网上逃犯来说,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其是否为犯罪嫌疑人。网上追逃人员范围包括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一十六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破坏军事设施的;
(二)过失损坏军事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盗窃、抢夺、抢劫军事设施的装备、物资、器材的;
(四)泄露军事设施秘密,或者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设施秘密的;
(五)破坏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干扰军用无线电通讯,情节严重的;
(六)其他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管理秩序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九节 通缉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