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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能否拘传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8 0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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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能否拘传

一、离婚案件能否拘传。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拘传是属于强制措施,离婚案件是适用拘传的,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拒不到庭和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一十六条强制措施程序。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二、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一)解决是否回避问题。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但是否构成回避则须对照法定条件。人民法院认为符合法定条件者应决定其回避,否则应决定不予回避。(二)采取强制措施,排除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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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离婚案件能否拘传。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拘传是属于强制措施,离婚案件是适用拘传的,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拒不到庭和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一十六条强制措施程序。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二、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一)解决是否回避问题。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但是否构成回避则须对照法定条件。人民法院认为符合法定条件者应决定其回避,否则应决定不予回避。(二)采取强制措施,排除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一、离婚案件能否拘传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拘传是属于强制措施,离婚案件是适用拘传的,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拒不到庭和拘传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一十六条强制措施程序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二、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

(一)解决是否回避问题

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但是否构成回避则须对照法定条件。人民法院认为符合法定条件者应决定其回避,否则应决定不予回避。

(二)采取强制措施,排除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一种不法行为,不果断加以排除,诉讼难以顺利进行。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有其特定构成要件,对不同的行为又可采取不同的强制手段,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决定行为构成和实施手段时必须果断迅速。对重大措施如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

(三)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顺延诉讼期限的申请问题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应当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四)解决当事人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问题

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可能有一定困难。为此,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救济原则,即在一定条件下,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27、29条有具体的规定,是否同意当事人缓、减、免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五)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所作出的决定,如决定生效判决案件的再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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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能否拘传

一、离婚案件能否拘传。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拘传是属于强制措施,离婚案件是适用拘传的,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拒不到庭和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一十六条强制措施程序。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二、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一)解决是否回避问题。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但是否构成回避则须对照法定条件。人民法院认为符合法定条件者应决定其回避,否则应决定不予回避。(二)采取强制措施,排除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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