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协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能从事雇主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应按在本单位工作年数按月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因工作不称职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应终止劳动合同并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数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改变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由雇主解除
法律分析
根据协议,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补偿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数,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超过六个月未满一年者,按一年计,未满六个月者,给予职工半个月工资补偿金。
二是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担任原工作,且不能从事雇主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应按在本单位工作年数,按他在本单位工作年数,按月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第三,劳动者因工作不称职,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以其在本单位工作年数,工作满一年,可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改变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后,由雇主解除劳动合同,雇主根据雇员在本单位工作年数,按其年数支付给其一月工资的标准。
五是对用人单位面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或生产经营情况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按照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内给予经济补偿。
工人按按月付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工人。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除了依法应当支付的工资、保险、公积金等,还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且支付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结语
根据上述协议,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数,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超过六个月未满一年者,按一年计,未满六个月者,给予职工半个月工资补偿金。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能从事雇主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应按在本单位工作年数,按他在本单位工作年数,按月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劳动者因工作不称职,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并按在本单位工作年数,工作满一年,可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改变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后,由雇主解除劳动合同,雇主根据雇员在本单位工作年数,按其年数支付给其一月工资的标准。对于用人单位面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或生产经营情况严重困难的情况,用人单位应按照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内给予经济补偿,并按月付工资给工人。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