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直接过户是否还用签合同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8 02:55:43
二手房直接过户是否还用签合同
法律分析。二手房直接过户的,仍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降低自身风险。如果不签订买卖合同的,发生纠纷时,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导读法律分析。二手房直接过户的,仍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降低自身风险。如果不签订买卖合同的,发生纠纷时,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分析:
二手房直接过户的,仍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降低自身风险。如果不签订买卖合同的,发生纠纷时,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手房直接过户是否还用签合同
法律分析。二手房直接过户的,仍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降低自身风险。如果不签订买卖合同的,发生纠纷时,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