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病假工资按工龄和连续休假时间计算,工龄越长,支付比例越高。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支付比例从60%到100%不等;超过6个月的,支付比例从40%到60%不等。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若没有约定,则按照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用人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分析
一、上海病假工资怎么算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病假基数原则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如下: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上海地区病假工资的计算标准如下:连续休假6个月以内的,根据工龄不同,支付比例为60%至100%;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40%至60%。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如无约定则按照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以上为上海病假工资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八条 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