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是建筑施工企业常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其中包括自助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和系统地劳务分包等形式。自助合同是指经过企业培训考核的企业正式员工,在取得相关资质后,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形式。企业通过培训和考核,让正式员工成为具备领导能力的岗位负责人,从而签订自助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指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员工在完成特定任务或项目后,企业按照约定支付劳务费的合同形式。而系统地劳务分包则是指以企业形式向施工总承包企
法律分析
劳务分包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1. 自助合同是指经过企业培训考核的企业正式员工,在取得相关资质后,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形式。
2. 企业通过培训和考核,让正式员工成为具备领导能力的岗位负责人,从而签订自助合同。
3. 劳务分包合同是指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员工在完成特定任务或项目后,企业按照约定支付劳务费的合同形式。
4. 自助合同是指员工通过参加企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成为企业正式领班的合同形式。原则上由工长招聘劳务人员,人员的食宿、交通等由企业管理。工资由企业监工支付或由监工编制。工资由企业直接支付。2。零散的劳动合同。零散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为一个项目而临时招工。(3)系统地进行劳务分包。企业形式的劳务分包,是指以企业形式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劳务。
在第一种形式中,公司将部分工程承包给公司员工进行具体施工,承包商招聘工人。从形式上看,承包人负责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人的报酬也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形成了承包人和工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关键问题是,承包人是公司的员工,以公司名义履行合同,与他人有法律关系,因此合同是内部合同。合同管理是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的变化,并不引起施工合同履行主体的变化。承包商招工行为应视为公司行为。招工人员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招工人员与承包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在第二种形式中,承包商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商的法律地位,而应根据劳务接受方的无用工资标准,即劳动或劳动地位,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动关系。究其原因,承包商只是一个成本合同,一般从事单一类型的工程项目。他的个人收入与建设效益直接挂钩,但他对工程建设不实行独立管理,对工程质量不承担终身责任,只对业主承担“合格”的质量责任。承包人在提供劳务期间为临时工,对施工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和质量安全问题不承担责任。第三种形式,不用说,劳动合同的性质是工程分包,承包人的地位与分包人的地位相同。
可以看出,第一种和第二种形式的建筑劳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临时用工,劳务分包的含义只能包括第三种形式的劳务分包,不能等同于其他两种情况。
劳务分包可以采用自助式承包,是指企业正式员工经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成为工头,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头招聘,食宿,人员的饮食和交通由企业管理。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拓展延伸
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商将部分工程任务交由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完成。根据《建筑法》和《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劳务分包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劳务分包有三种形式,分别是内部劳务分包、外部劳务分包和联合劳务分包。
内部劳务分包是指在同一个建筑项目中,由总承包商将部分工程任务交由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完成。例如,总承包商将建筑主体结构的施工任务交由给专业的木工队伍完成。
外部劳务分包是指在不同的建筑项目中,由总承包商将部分工程任务交由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完成。例如,总承包商将建筑外墙保温任务交由给专业的保温公司完成。
联合劳务分包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承包商联合将工程任务交由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完成。例如,两个承包商联合将建筑室内装修任务完成。
以上三种形式的劳务分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同时,承包商必须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承担责任。
结语
劳务分包的形式包括自助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动合同三种。其中,自助合同是指经过企业培训考核的企业正式员工,在取得相关资质后,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形式;劳务分包合同是指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员工在完成特定任务或项目后,企业按照约定支付劳务费的合同形式;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员工在完成特定任务或项目后,企业按照约定支付劳务费的合同形式。可以看出,劳务分包可以采用自助式承包,即企业正式员工经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成为工头,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头招聘,食宿,人员的饮食和交通由企业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