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达到5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达到100千克以上不满1千千克,醋酸酐、三氯甲烷达到200千克以上不满2千千克,乙醚达到400千克以上不满3千千克,以及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剂。
法律分析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一千千克;
2、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不满二千千克;
3、乙醚四百千克以上不满三千千克;
4、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拓展延伸
公安机关如何应对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新挑战?
面对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新挑战,公安机关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首先,加强情报收集和信息共享,建立起全国范围的制毒物品交易情报库,实时掌握相关线索。其次,加强技术手段的运用,利用先进的监控设备、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提高破案效率。同时,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制毒物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链条,形成合力。此外,公安机关还加大对制毒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力量的培训和装备,提高打击效果。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应用,公安机关将更好地应对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新挑战,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结语
公安机关针对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新挑战,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通过加强情报收集和信息共享,建立全国范围的情报库,实时掌握相关线索。运用先进技术和合作执法部门,打击制毒物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链条。同时,加大对制毒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公安机关将继续努力,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章 毒品管制 第二十八条 对依法查获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毒品违法犯罪的非法所得及其收益,以及直接用于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设备、资金,应当收缴,依照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以及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的;
(二)在公安机关查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三)阻碍依法进行毒品检查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