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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减轻处罚的具体措施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8 00: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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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减轻处罚的具体措施

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包括未成年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中止犯、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并立功表现;法定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包括国外已受刑事处罚、精神病人犯罪、聋哑或盲人犯、预备犯、未遂犯、教唆犯与被教唆犯、自首立功、贪污并悔改退赃、行贿人主动交待行贿、介绍贿赂人主动交付介绍贿赂;案情酌定减轻处罚情节根据特殊情况酌定,但存在司法实践困难。法律分析;具备下列条件,应当减轻处罚。1、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依刑法规定,具有“应当减轻处罚”功能的情节有。(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2)防卫过当。(3)避险过当。(4)中止犯。(5)从犯。(6)胁从犯。(7)犯罪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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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包括未成年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中止犯、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并立功表现;法定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包括国外已受刑事处罚、精神病人犯罪、聋哑或盲人犯、预备犯、未遂犯、教唆犯与被教唆犯、自首立功、贪污并悔改退赃、行贿人主动交待行贿、介绍贿赂人主动交付介绍贿赂;案情酌定减轻处罚情节根据特殊情况酌定,但存在司法实践困难。法律分析;具备下列条件,应当减轻处罚。1、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依刑法规定,具有“应当减轻处罚”功能的情节有。(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2)防卫过当。(3)避险过当。(4)中止犯。(5)从犯。(6)胁从犯。(7)犯罪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


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包括未成年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中止犯、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并立功表现;法定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包括国外已受刑事处罚、精神病人犯罪、聋哑或盲人犯、预备犯、未遂犯、教唆犯与被教唆犯、自首立功、贪污并悔改退赃、行贿人主动交待行贿、介绍贿赂人主动交付介绍贿赂;案情酌定减轻处罚情节根据特殊情况酌定,但存在司法实践困难。

法律分析

具备下列条件,应当减轻处罚:

1、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依刑法规定,具有“应当减轻处罚”功能的情节有: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

(2)防卫过当;

(3)避险过当;

(4)中止犯;

(5)从犯;

(6)胁从犯;

(7)犯罪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

2、法定酌定减轻处罚情节。依《刑法》规定,具有“可以减轻处罚”功能的情节有:(1)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事处罚的;(2)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控制自已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3)聋哑犯或者盲人犯;(4)预备犯;(5)未遂犯;(6)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罪的教唆犯;(7)犯罪后自首的;

(8)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立功表现的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9)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10)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

(11)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付介绍贿赂行为的。

3、案情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刑法》第63条没有列出案情减轻处罚情节,只是表明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这一原则性规定,给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带来一定困难。

拓展延伸

法定减轻处罚的条件与适用范围

法定减轻处罚的条件与适用范围是指在特定法律规定下,当犯罪行为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对犯罪分子进行减轻处罚。这些条件通常包括:自首、立功、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等。适用范围则取决于不同的法律条文,一般适用于轻微犯罪、初犯、年幼犯罪分子等情况。法定减轻处罚的目的是为了促使犯罪分子悔过自新,减少社会对其的惩罚,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对于犯罪行为的区别对待原则。通过条件和适用范围的明确规定,法定减轻处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平衡刑罚与社会教育的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结语

法定减轻处罚的条件与适用范围是指在特定法律规定下,当犯罪行为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对犯罪分子进行减轻处罚。这些条件通常包括:自首、立功、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等。适用范围则取决于不同的法律条文,一般适用于轻微犯罪、初犯、年幼犯罪分子等情况。法定减轻处罚的目的是为了促使犯罪分子悔过自新,减少社会对其的惩罚,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对于犯罪行为的区别对待原则。通过条件和适用范围的明确规定,法定减轻处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平衡刑罚与社会教育的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五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并当场提出的;

(二)涉嫌饮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醉酒驾驶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对酒后、吸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检测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八十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向所在地县级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二节 申 请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八)因本款第四项以外的其他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九)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十)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十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未满十年的;

(十二)三年内有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为的;

(十三)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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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减轻处罚的具体措施

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包括未成年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中止犯、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并立功表现;法定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包括国外已受刑事处罚、精神病人犯罪、聋哑或盲人犯、预备犯、未遂犯、教唆犯与被教唆犯、自首立功、贪污并悔改退赃、行贿人主动交待行贿、介绍贿赂人主动交付介绍贿赂;案情酌定减轻处罚情节根据特殊情况酌定,但存在司法实践困难。法律分析;具备下列条件,应当减轻处罚。1、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依刑法规定,具有“应当减轻处罚”功能的情节有。(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2)防卫过当。(3)避险过当。(4)中止犯。(5)从犯。(6)胁从犯。(7)犯罪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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