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十八岁是不是不可以改名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8 03:27:43
超过十八岁是不是不可以改名字?
律师解析。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15日理完毕的期限:1个月。在收到执行异议后,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导读律师解析。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15日理完毕的期限:1个月。在收到执行异议后,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律师解析:
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15日理完毕的期限:1个月。在收到执行异议后,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超过十八岁是不是不可以改名字?
律师解析。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15日理完毕的期限:1个月。在收到执行异议后,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