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和公开通告。失信人员需履行义务才能解除限制,法院将根据情况删除名单。失信行为包括妨碍执行、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在履行义务前,禁止高消费行为如乘坐飞机、使用信用卡,并将被公开通告。
法律分析
一、关于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哪些行为
首先,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其次,这类人群还将被限制高消费,具体限制在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二、失信人员多久自动解除?
具体时间应咨询法院。
1、如果还在黑名单上,那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
2、结案后,法院执行人员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
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几年可以消除了,除非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对于失信的人员来说,在没有执行完所有的义务以后,是禁止任何高消费的行为的,比如说不能够乘坐飞机,再比如说不能使用信用卡。同时会在通告失信名单上。
结语
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严格的行为限制。首先,其名单将通过多种方式公布,供相关单位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方面。其次,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高消费行为,如乘坐特定交通工具、在高级场所进行消费、购买不动产等。失信人员的解除时间需咨询法院,但只有履行义务后方可删除名单。对于失信行为,法院将依法进行信用惩戒,包括妨碍执行、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情形。在履行完义务前,失信人员将受到行为限制和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