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污受贿得到的物品是属于赃物的。
行为人贪污受贿得到的财产属于赃物会被没收。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贪污;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是受贿;以上非法所得即为赃物。
一、老公非法所得家属有义务偿还吗
要看非法所得是否由家属控制,非法所得的自然要追缴;属于家庭财产的,不会被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所谓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是指犯罪分子因实施犯罪活动,而取得的全部财物,包括金钱或者物品,如盗窃得到的金钱或者物品,贪污得到的金钱或者物品等。
二、收贿赂多少要追究责任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为数额在三万元以上。
但如果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受贿罪,也应当立案:
1、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4、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5、多次索贿的;
6、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7、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三、什么是职务犯罪啊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主要包括贪污罪、挪用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等。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