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使用的土地是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而且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一般在进行买卖土地的时候,就是在转让其使用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也属于集体所有。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1.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
2.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条:
(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本;
(3)土地使用权证件及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本。
3.对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审查。公证处应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1)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效。
(2)当事人的办证目的。
综上所述: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转让。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可以进行转让,无论是个人还是各种组织,都没有权利以各种形式对土地的所有权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