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从犯和从犯不同,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应从轻处罚;胁从犯是被胁迫参与犯罪的,应减轻或免除处罚。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不算。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或起主要作用者,从犯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者。教唆犯应根据其作用受罚,对未实施犯罪的被教唆者可从轻处罚。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胁从犯,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处理。
法律分析
一、胁从犯和从犯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从犯是主犯的对称,共犯种类之一。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起辅助作用,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按照中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后的帮助行为,事先有通谋的,以共犯论处;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国外学者也有称从犯为帮助犯的,即指在他人实施犯罪前后或行为中,帮助实施犯罪的人。
二、《刑法》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涉案情节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的,特别是对于犯罪分子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来实施犯罪活动的,可以由法院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结语
从犯和胁从犯并不相同。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与犯罪的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应当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于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从犯是主犯的对称,是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后的帮助行为,事先有通谋的,以共犯论处;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胁从犯,需要根据实际涉案情节后果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应结合实际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八条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