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刑诉法不批准逮捕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人民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对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
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二、不批捕机关怎么办?
检察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规定:“人民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102条:“对于人民决定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三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
以上就是刑诉法不批准逮捕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介绍一般来说,我国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的人员,我国是不允许机关进行逮捕的因为逮捕一旦实施,对当事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一旦不符合逮捕却执行了,是不利于我国的司法建设的,并且对于当事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