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适用范围
1、本园师生出现甲流、手足口病、禽流感、流脑、甲肝、水痘、麻疹、结核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症状。
2、就医后被医院确定为重大传染性疾病疑似病人。
3、直接被确诊为重大传染性疾病患者。
二、应急行动的程序和措施
(一)第一屏障
本园师生一旦出现重大传染性疾病症状,幼儿园即设立第一屏障。
1、园内发现幼儿或教职工出现有关症状时,应及时通过卫生保健医师向园领导报告。患者立即停止学习或工作,幼儿园将对其采取一定的防护、隔离措施。园卫生保健医师通知传染病医院,及时安排就诊并通知家长或家属。幼儿园对患者活动区域及接触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2、园外发现幼儿或教职工出现有关症状时,患者不得带病上幼儿园、上班。幼儿园予以准假并对患者在园内的活动区域及接触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3、患者需经医院排除传染病并消除有关症状后,凭医院诊断书才能返园学习或工作。
(二)第二屏障
本园师生一旦被确诊为重大传染性疾病,幼儿园即设立第二屏障。
1、对与传染病患者密切接触的幼儿、教职工采取临时隔离观察措施,尽快送传染病医院检查诊断。
2、在疾控中心指导下对患者在园内的活动区域及接触物品进行彻底消毒。
3、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卫生局和市、区疾控中心,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4、传染病患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以阻断传染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染及蔓延。
5、患者彻底治愈后,凭医院诊断书及疾控中心通知才能返园学习或工作。
(三)第三屏障
本园师生一旦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蔓延,幼儿园即设立第三屏障。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办公室,全园停课。停止园内及与外界人员的相互往来,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2、疫点消毒。请区防疫站对幼儿园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幼儿园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患者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配合疾控中心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4、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决定重新开学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