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方式、工程量
1、承包范围:本工程图纸上所包含的所有的____________cm厚轻质隔墙板安装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运输、装卸、安装。
3、工程量:约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合同工期及延误的处理办法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延误:乙方严格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开工、组织施工和按期竣工;乙方没有甲方书面确认延期文件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当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因天气原因或甲方变更施工方案不能组织施工除外。甲方付款、施工条件的具备没有按本合同约定造成工期延误,按____________元/天处罚,工期顺延;延误超过约定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有权停工,并要求甲方按照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合同约定条款结算工程款。
四、工程验收与确认
甲方按本约定进行的验收,乙方应主动申报甲方验收,并以甲方签字认可为准。乙方申报
____________日内甲方无组织验收、乙方施工完毕,乙方已组织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的都视为甲方自行验收认可。
五、合同价款、支付方法及结算合同价款、
1、工程单价约定:工程单价为____________元/㎡;工程单价包括所有主辅材料、施工人员工资、机械、运输费用,甲方的施工管理费、现场配合费用不包括在内。
2、合同总价款为单价乘实际安装隔墙面积计算。
3、合同款支付:乙方每施工安装完成____________平方米,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工程量的
____________ %工程款,乙方再进行施工,否则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完成所有工程量后,申请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配合办理结算,并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若拖延付款期限,每天按总工程款的____________%利息付给乙方。
4、工程结算:工程结束乙方提出申请结算,结算中工程量按照实际施工量测量结算;墙体门窗洞、管道洞等闭合空洞纳入结算面积;遇设计变更而引起的价格调整,双方可商定工程款办理;结算书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的权利、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甲方有要巡查、监督、指正乙方的施工;有权随时纠正乙方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施工质量;有权要求乙方按正确的施工方法和质量施工;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材料进行检测;有权清退不合格的施工材料。
2、甲方的义务:按照合同确认的日期支付乙方工程款;为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和方案;需要调整变更的工作量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施工人员的住宿、施工水电;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工程现场施工;因甲方原因或工程现场的其他作业单位的原因导致的乙方停工、变更、材料损耗等由甲方承担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权利: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自主组织施工;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及时与甲方就工程验收进行确认;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支付工程款项;有权在甲方没有支付应支付的工程款项时,停止施工和不进施工材料;有权要求甲方在合同约定工程总量范围内对没有使用的进场材料进行运输、上下人力等费用的补偿;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各项协助。
2、乙方义务:按照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在进度明显落后的情况下,及时组织施工人员加班作业;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确认工作;服从甲方代表的现场指挥;确保工程质量合同约定要求;节约用水、用电;确保施工安全。
七、违约、争议:
1、违约:除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外,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给定价款的 20%的违约金。
2、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单方面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八、其他
1、不可抗力:按《合同法》通用解释执行
2、合同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甲方执
___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___份,本合同至工程尾款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
第一、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有些公司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会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买卖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第二、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第三、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或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增加赔偿实际损失的举证难度。
第四、确定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直接约定有难度,也可以约定:“如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各自经营所在地提起诉讼。”
第五、注意用词严谨
例如合同中常见的约定:“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是一方只签字没有盖章,在对方就可能会提出由于合同只签字没有盖章,因此合同还未生效的主张。因此此处应当约定:“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后生效。”
第六、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背景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很有可能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合同条款必须对等性
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的、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第八、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实践中如把定金写成订金,因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
第九、注意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公司承揽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此类合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允许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分包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分包行为无效。因此一定要注意原合同的约定,应当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同意将工程分包给我方。
第十、仲cai裁机构名称要写具体、明确
合同中也可以约定由仲裁委处理双方的争议,仲cai裁的优点是速度快、效率较高,费用也比为节省。约定仲cai裁机构应当明确。仲cai裁为一裁终审制,不再允许向法yuan院提起诉su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