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科(股)室:
为规范医保、物价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各科室医保专干工作职责
一、做好科室负责人的助手和参谋,掌握医保相关规定及,保证文件及通知精神的上传下达。并负责并科室工作人员医保知识的宣传工作,组织学习,不断提高本科医务人员对医保的知晓率。
二、负责检查监督本科室各种医疗保险规定实施情况,申报、审批、报案等按规定及时办理,药品及诊疗项目自理及自费在2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病人及家属签字。
三、负责科内各类医保文件的登记、整理及保管工作。
四、协助科室负责人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
五、配合护士长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分解收费及乱收费。
二、严格掌握参保人员出入院标准,及时办理出入院手续。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标准者收治入院,严禁分解住院和挂床住院。
三、医护人员要核对参保病人诊疗手册,如发现住院者与所持证件不相符合时,应及时扣留相关证件并及时报告医保办,严禁冒名顶替住院。
四、做好医保病人入院宣教和医保的宣传工作,按要求签定医保病人自费项目同意书,因自费药品或检查未签字造成病人的费用拒付,则由主管医师负责赔偿。
五、严格控制住院医疗总费用,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的普通医保病人、肿瘤病人的人均费用指标严格控制好费用,超标费用按比例分摊到各临床科室(包括临床医技科室),并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六、严格控制药品比例,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各科药品比例指标进行控制;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比例,原则上不使用自费药品;超标药品比例也将纳入当月院考评。
七、严格内置材料及特检、特治(包括价格在 500 元以上医用材料)审批工作,要求尽可能使用国产、进口价格低廉的产品。各医保中心(包括外地医保)要求医师填写内置材料审批表到医保办审批后才能使用,急症病人可以先使用后审批(术后 3 天内)。
八、对再入院、转院病人的规定:省医保、市医保及各区医保病人出院 28 天内再次入院或转院,已达住院标准,应及时到医保办办理再入院及转院手续,否则医保中心按全自费病人处理。
九、严格出院带药标准,不能超量带药、不能开与治疗无关药品,不能带注射药品,不能带检查记帐单等。
十、严格执行物价标准收费,不能分解收费、多收费、漏收费、套用收费,因乱收费造成的拒付费用由科室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