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核分数设置
各部门考核分数均实行100分制。各部门可根据重点工作任务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将考核分数落实到每项具体任务指标,经综合评审后,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据。
二、考核办法
1、实行扣分制。凡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的目标任务(非人为因素除外)按未完成比例扣分;
2、实行加分制。凡提前或超额完成的目标任务,按提前或超额完成比例加分;
3、实行特殊奖励制。凡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的或受到县(市)以上单位和表彰的单项工作,实行特殊奖励。实行特殊奖励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三、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实行随机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及测评考核四种形式。
1、随机考核指的是按完成任务时限完成的单项工作。由部门申报,由人事部负责随时验收登记,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予以确认。
2、半年考核指的是在6月30日之前,进行的阶段性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进行反馈(只反馈完成任务的工作目标)。
3、年终考核指的是在12月30日之前,进行的全年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确认。
4、测评考核,指的是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之前,由各部门经理(负责人)进行部门工作述职,在此基础上对部门经理(负责人)进行的民主测评
四、组织实施
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由公司人事部组织实施。
5、考核结果应用
1、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通过召开公司管理人员全员大会形式进行通报,实行公开反馈。
2、测评结果,实行内部单独反馈。
3、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和测评结果,做为本年度内兑现奖罚、评优、晋级、加薪的重要依据。
六、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的目的
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个管理人员和每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百姓集团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