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礼泉县建筑工程公司第六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双方就京英阳光华庭1#、2#楼不锈钢栏杆制安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京英阳光华庭小区1#、2#楼
二、工程地点:礼泉县东二环与阡礼路处
三、承包内容:1#、2#楼阳台、飘窗、楼梯不锈钢栏杆制安工程。
四、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每米造价一次性包死的方式。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楼梯不锈钢栏杆每米为95元/m
阳台不锈钢栏杆每米为60元/m
飘窗不锈钢栏杆每米为50元/m
以实际安装延长米进行结算
六、合同工期:
七、付款方式:
八、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认可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九、安全及其它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坚决按照现行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杜绝野蛮施工。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甲方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若乙方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对甲方予以赔偿。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款项结清,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3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