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3-12 10:17 字体: 大 中 小
一、《湛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的基本情况
2008年10月,市根据市城市规划局的请示,批示将原由市城市规划局承担的组织编制《湛江生态市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工作移交市环保局,并要求10个月内完成。市环保局受领任务后,立即组织人员与市城市规划局对接,经过调查询问,在市城市规划局预选的三家编制单位的基础上,再函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参加投标。2009年2月,经招标筛选确定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为编制单位。
2009年2月至8月,以中科院地理所张义丰研究员为组长,约30人的《规划》编制专家组,前后5次到湛江实地考察,时间逾100天。专家组调研了各县(市、区)的生态敏感区域和各类经济开发区,走遍了重点乡镇,听取了各县(市、区)领导和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分别与市四套领导班子、市直各局、驻湛科研和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座谈交流,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100余次。完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包括文本、说明书等总计约70余万字。
2009年9月至10月,《规划》进行了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发出近150份征求修改意见函,征求对象涵盖了所有座谈的单位和市常委会所有成员,收回征求意见书143份。反馈意见显示,各单位(个人)除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外,均对该《规划》给予较高的评价。《规划》经编制专家组修改完善后,于2009年12月27日,顺利通过了由环境保护部主持,李文华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论证。
二、《湛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的主要亮点
(一)湛江城市发展定位的突破。长期以来,湛江城市的发展都定位在滨海城市,忽略了城市发展的整个自然空间特征和发展趋势,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湛江城市的科学发展和布局。本《规划》经过详细的实地调研和严格的科学论证,提出了湛江建设“生态型海湾城市”的发展定位,实现了湛江城市发展定位上的突破。
海湾是指弯曲的海岸线形成的被陆地包围的水域面积要等于或大于以湾口两角连线为直径的半圆面积。海湾城市首先必须要具备海湾的基本定义,其次城市的发展要以海湾为基础进行城市规划和开发。不具有海湾特征的城市不能称之为海湾城市;具有海湾特征,但城市发展空间上没有按海湾进行组织的,严格意义上也不能称之为海湾城市,但随着城市的拓展和功能的转移,这类城市是可以发展成为海湾城市的,比如厦门就成功的从海岛型城市转变成为了现在的海湾城市。海湾城市是滨海城市的一种,但受到其定义的严格,我国海湾城市在滨海城市中所占的比例极少。
经过专家组的考察和研究,根据湛江湾内部和外围存在着硇洲岛、南三岛、东海岛、东头山岛、特呈岛等众多岛屿,称之为“湛江群岛”,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湛江独特的“岛—湾—港—城”之间的和谐关系。同时,目前湛江城市出现了“拥湾发展”的空间态势,提出建设“生态型海湾城市”的发展定位。《规划》对湛江市的定位完全符合湛江城市发展的自然本底和空间特点,将对湛江城市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其意义在于:(1)提升湛江城市的资源禀赋价值和优势特色,为湛江市在“十二五”及今后更长一个时期,争取省、国家的相关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吻合湛江城市“一湾三岸,拥湾发展”的基本空间态势,顺应了湛江经济大发展的趋势和发展阶段要求,有利于促进城市功能的耦合优化和市区经济的平衡发展。
(二)建立了一套符合湛江特色的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本规划打破了传统生态市(县)建设规划指标体系制定的传统,突破了环保部制定的相关参考指标体系,在生态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上进行了创新。突出了以下四个特点:(1)综合性:以国家级生态市、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建设指标体系为指导,参考国家、广东省、湛江市生态示范区建设指标,构建市—县—乡镇—村四位一体的综合指标;(2)可比性和特殊性:既能反映湛江热带海陆一体化的特点,又具有横向可比性;(3)可操作性:能够通过统计数据收集、调查和监测获得,并能够通过对本规划决策执行和项目的实施实现达标;(4)阶段性:能够动态地反映本规划动态执行过程,并与规划的阶段目标相一致。
在此基础上,将指标体系分为基本条件指标和建设指标。其中基本条件指标包括湛江市范围内的生态区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环境保护机构建设情况和生态示范区创建情况等3大类12个指标;建设指标包括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等3大类28个指标。
目前湛江市已有10项指标基本达标,达标率为35.7%;按规划至2015年末可望有20项达标,达标率将达到为71.4%;至2020年末,所有生态市建设约束性指标全部达到,参考性指标达标率达到80%以上。2020年至2050年为生态市建设指标完善和维持阶段。
(三)生态城市形象建设的创新——湛江彩龙。本规划把生态城市形象建设纳入到生态市建设的基本框架内,在全国生态市规划领域属于首创。通过对湛江市自然、资源、经济、产业、文化等禀赋优势的分析和研究,《规划》以视觉传达的方式展现并突出了湛江生态城市建设的品牌形象。
通过对“湛”的挖掘,发现“湛”字里面包含着“江”字,同时结合湛江未来城市发展的方向和在粤西区域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地位,对“湛”字进行了形象化设计,配上湛江传统的“蓝、绿、红”三色,形成“湛江彩龙”形象标识。
(四)坚持环保与生态建设并重主题思路。传统的生态市建设规划往往把重点放在环保方面,而对涉及区域发展的重大生态问题关注不够。本规划坚持生态建设与环保建设并重的思路,加强了影响湛江可持续发展的若干重大生态问题的研究和规划。(1)提出生态市建设的本质是生态经济市建设的观点,对影响湛江市经济发展的若干重要产业类型的生态化发展进行了研究和规划,弥补了传统生态市规划只重环保项目,而忽视生态产业项目,只重生态保护,而忽略区域经济发展的不足。(2)从陆地生态系统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及生态信息化建设等角度,加强了湛江生态安全格局系统建设的规划,提出了保护和建设“湛江群岛”、“红树林绿色屏障线”、“沿海防护林绿色生命线”等重要概念和理念。(3)从生态城乡一体化的角度,加强了湛江生态县(市)、生态镇(乡)和生态村建设的规划内容,提出了建设生态城乡人居环境体系建设的空间架构。同时提出要重点加强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打造“人地和谐”的生态意识。
(五)加强项目建设,突出重大项目的支撑作用。为实现湛江生态市建设的目标,加强《规划》的可操作性,《规划》围绕生态产业、资源保障、环境保护、生态文化、生态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态形象等专题,分别设计了近期和中远期建设项目。同时,还重点规划和设计了影响全市生态市建设的重点工程和各县(市、区)重大工程,其中包括:湛江市生态与环境建设重大支撑项目13个,生态市发展战略研究项目5个;县(市、区)优先建设项目30个,重点建设项目23个等。突出了项目建设,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在生态市建设中支撑作用。
(六)因地制宜提出湛江生态市建设的七大生态带工程。生态带是保护湛江市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线和防护线,《规划》结合湛江产业发展和区域布局规律,提出了七大生态带建设重点工程,即:沿海防护林、滩涂红树林、森林公园、交通绿色长廊、江河水源涵养林、城区公园绿地和工业园绿化缓冲区等建设工程。
(1)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沿海防护林是湛江市生态市建设的绿色长城线。要以雷州半岛东西两岸的防护林建设为重点,加强以木麻黄为主体的沿海防护林体系的恢复和建设,提高防护林防风固沙、绿化美化等作用。
(2)滩涂红树林建设工程。湛江市红树林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是湛江生态市建设中最具有特色的生态资源之一,保护和建设好红树林这道绿色屏障线具有重要意义。重点建设通明海红树林湿地生态公园建设工程、特呈岛红树林生态公园建设工程、雷州九龙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和沿海红树林生态恢复工程等四大工程。
(3)森林公园建设工程。重点以三岭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为核心,在全市范围内建设若干不同层次和主题的森林公园,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城乡生态环境,同时开展森林公园生态旅游,提高森林公园的生态教育价值和经济效益。
(4)交通绿色长廊建设工程。构建以环岛绿色交通线为主体的交通绿色长廊是湛江生态市建设的重大任务。只有建立环岛绿色交通线才能使湛江真正实现海陆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和产业一体化发展。环岛绿色交通线总长度为538.4千米,可借助现有公路的长度为73.09千米。涉及乡镇43个,路经两个大的港口(海安港和湛江港),小港口42个,出海口11个。
(5)江河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重点以鉴江、九州江和南渡河三大流域为主体,加强以水源涵养林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流域建设,构筑湛江市城乡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生命线”。同时要加强鹤地水库等重要水源节点周边的水源涵养林建设。
(6)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工程。重点加强湛江市区及各县城环城绿带建设、居住区绿地建设、交通干道绿地建设、城市密集地带屋顶绿化及单位庭院绿化美化建设等。加强对城市公园的美化建设和改造,提高城市公园的观赏和休憩价值。
(7)工业园绿化缓冲区建设工程。湛江市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大发展的时期,将不可避免地对城市生态系统产生影响。为了保持湛江市自然生态系统的相对稳定,尤其是大气环境的稳定,缓解城市环境与人口之间的矛盾,《规划》提出了在产业聚集区域与人口居住区域之间建立生态缓冲区的概念。重点在东海岛及各主要工业园区周边建立绿化缓冲区。
(七)重视县(市、区)生态建设,从更大的视野考察区域的生态发展问题。《规划》不仅在湛江市域层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划设计,而且充分考虑到了湛江11个县(市、区)各自不同的特点,在规划中专门加入县(市、区)生态建设专题,分别从发展定位、生态产业培育、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信息化建设和重点项目设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总篇幅占到了全部说明书的四分之一,这是全国其他生态市建设规划所没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