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监考老师在考前12分钟到第一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卷。
2、监考老师在考前10分钟进考场,对考场进行清理,并对学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按指定信号及时分发试卷。
3、监考老师要提醒并检查学生是否按要求写好班级、姓名。(监考小学一年级的老师要读题)。
4、当考生的卷面不清时,经证实准确后答复学生,试题出现错误,监考老师不得随意改动试题,须报学校处理。
5、监考老师要严格监考,在监考中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吸烟、随便离开考场,与他人交谈,发现学生舞弊未制止的等。不准站在考生旁观看考生答题或提示答案,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考试时间。
6、学生课桌椅之间的距离尽量拉开,杜绝学生互相抄袭。
7、未经学校同意,监考老师不得请人代替,不得迟到、缺席,因公请假,须经学校批准。
8、监考老师在结束考试时,令全体学生起立,立即收回试卷,经清点无误,将试卷按顺序和要求装订,不得反装和漏装、倒装,及时交各学部验收,并填好考场反馈表,确认后方可完成本场监考任务。
9、凡违反以上制度者,每人次扣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