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纪律管理制度
土木系各班:
2011年,我系大力进行系风、班风、学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出勤率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上课睡觉、玩手机、吃东西等违纪现象仍很严重,同时,宿舍酗酒、、晚归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学风、班风建设,规范课堂纪律,完善宿舍管理,树立良好的系风、班风、学风,特制定学生纪律管理制度。
一.学生课堂、晚自习纪律管理制度:
1.学生应在每天上课铃响之前到教室,做好上课准备。每节课铃响之后,学生应立即返回教室。凡是铃响之后进入课堂者应记为迟到。迟到五分钟以后进入教室者视作缺旷。下课铃未响之前,离开教室视为早退。
2.学生进入教室后,必须从第一排开始坐,逐排坐满,不得在前排有空余座位时坐到教室后面,查课老师可随时将坐到后排的同学调至前排。禁止在教室内吃东西、抽烟。
3.上课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互相交谈,不允许上课间离开教室,违者按旷课处理。
4.上课期间手机应调成静音或关机,不得在上课期间接听电话或者收发短信。
5.学生忘记带作业、没做作业或没按要求完成其它学习任务,不能以此为借口中途离开教室,一经查实,视作旷课。
6.晚自习期间必须在指定的教室进行,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教室。不得迟到、早退、缺旷,一经发现,按缺旷节数累积计入课堂考勤之中。
7.因病、事请假者必须在事前请假,事前未经批准时候补假无效,一律按旷课论处。班干部应如实记录出勤,班长无权审批事、病假。请假同学向班干请假无效。
8.学生出勤、课堂纪律将计入学生信息基本档案,作为当年评优评奖的依据之一,同时,以《贵州大学学生手册》第五版作为学生违纪处理的依据。
二.学生宿舍纪律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由宿管科统一管理,所有在校学生必须服从宿管科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同时,接受系里的统一安排和检查。
1.学生房间和床位分配: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违反者必须搬回原宿舍,并全系通报批评。
2.不准在外租房住宿:在每天晚上11点—11点20分的查寝中,出现五次未在宿舍的,视为在外住宿,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贵阳市的学生,如未办理走读手续的,一律按以上规定执行。每周查寝日期为每周日——周四五天。
3.学生宿舍实行分栋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特殊情况,必须经宿管科批准后方可入内。不准留宿客人。
4.在11点后回宿舍的视为晚归,被各相关部门查到晚归的,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5.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学习时间不准睡懒觉、打牌、下棋、玩电游。午休、自习和熄灯后要保持安静,不准从事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娱乐活动,不传呼电话,不准开收录机,不准打牌、下棋,玩各类乐器,不准点蜡烛。学生严禁打麻将,不准在宿舍楼内酗酒、猜拳,不准生火做饭或从事其他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的活动。宿舍大门晚上按作息时间关门落锁,严禁破门翻窗进入寝室。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6.学生寝室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一经发现,没收用电器具,并进行全系通报批评。
7.学生寝室各类用具、设备按宿管科的统一要求摆设,不准随意移动,不准另行增设、安装其他用具、设备等。学生宿舍按人配备的床、桌、凳、柜及各类用具,学生要爱护,丢失、损坏一律由使用者照价赔偿。学生寝室门、窗、玻璃、门锁及电话机、线路、用电装置等为寝室公用设施、设备。谁丢失、损失、谁负责赔偿。如无法查明个人责任,则由本寝室学生共同赔偿。故意损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8.学生必须维护好寝室卫生,保持整洁。学生寝室卫生每天由本室值日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各类物品摆放整齐,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凉台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9.实行寝室长制度。寝室长由各寝室推荐、班级评选、系里同意产生,负责督促本寝室做好安全、纪律、卫生等工作,维护好日常秩序,协助搞好宿舍管理。
10、寝室和教学楼内等公共场所禁止抽烟。
三.学生佩证制度:
学生必须佩戴出入证进入教室和宿舍,不佩戴出入证的同学一律不准进入教室和宿舍。班干做好学生进入课堂的证件佩戴的统计和检查工作,未佩戴证件的同学,查课老师和任课老师有权请同学离开教室,此次课按缺课处理;宿管、系学生干部做好学生进入宿舍的证件佩戴的统计和检查工作。全系学生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佩戴证件的工作,不得与检查人员发生冲突,不配合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如出入证遗失的同学,可暂时持学生证进入课堂和宿舍,并尽快补办出入证。
该制度自2012年3月13日起执行。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土木工程系
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