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我县教师职评采取“指标到校,择优推荐”的方法,为使我校职评推选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合理。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完全符合当年上级职评文件规定的有关硬性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予推荐:
(1)严重触犯国家法律和违反党政纪律,参与、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者;
(2)近两年师德、教育教学工作考核中有不合格(C或D)者;
(3)近两个学期业务不合格者;
(4)体罚侮辱学生或违反规定向学生滥编发资料从中获利或有其他个人乱收费行为者;
(5)在学校各类安全事故中负有较大责任或有其他严惩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
(7)其它有悖于教师形象,造成严惩后果者。
二、领导小组
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当年职称评审工作。
组 长:校长
副组长:业务副校长
成 员:业务骨干2名、教研组长1名、更高一级职称人员2名
三、程序
本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申报---自评---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测评---公示---推荐上报。
四、具体细则
(一)定量评价(按下列标准计算各分)(占70%)
教师职称评定实施细则量化
标准积分表(试行稿)
| 序号 | 项目 | 细则量化标准积分操作 | 自评 | 复评分 | |
| 得分 | 说明 | ||||
| 1 | 教龄 | 每年计0.5分 | |||
| 2 | 任现职以来每年计1分 | ||||
| 3 | 学 历 | 申报职称必须达到合格学历,在学历合格的基础上,大专学历计1分,本科学历计2分。研究生学历计3分。 | |||
| 4 | 荣
誉
称
号 | 近五年进本校以来: 1、获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党员等,按国、省、市、县、校(镇)各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1分; 2、以上各项累计计分。 | |||
| 5 | 优 质 课 | 近五年进本校以来获学科各种教学竞赛(包括赛教、说课等竞赛),按国、省、市、区、校各级每次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1分;累计计分。评审晋级课,合格1分,良好2分,优秀3分。 | |||
| 6 | 论文、课题和教学设计与课件 | 近五年进本校以来:1、业内承认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教学设计等,按国、省、市、县、校每次分别计:5、4、3、2、1分; 2、各级各类课题经本校备案、认可且结题,按国、省、市、县、校每次分别计:5、4、3、2、1分。 | |||
| 7 | 学 科 竞 赛 | 在本校近五年:辅导学生获学科竞赛团体或个人奖项,按国、省、市、县、校每次分别计:5、4、3、2、1分。 | |||
| 8 | 学科 成绩 | 在本校近三年,期末六校统考中,学科平名次进入前三名,每次按3、2、1分计分;县级统考中(包括中考、小考、学科质量检测等)进入前三名每次计5分,六至四名计4分,十至七名计3分,小学部按比例取前25名。 | |||
| 9 | 教 育 经 历 | 按任现职以来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按每年计算,教研组长计1分,中层副职2分、中层正职3分,班主任4分,副校级4分、正校级5分。 | |||
| 10 | 工
作
表
现 | 有旷工行为、体罚和变相全罚学生、参与者或有其他违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者,一票否决;教学常规(包括班主任工作)没按要求完成者一次或一例扣3分(以学校近两学期检查记载为依据);近五年来,学期工作量不满五分之四者,每期扣3分;每年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事假累计在一周以上者,每年扣3分;每年病事假超过学校出勤制度者扣3分,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通知的各类活动缺席的每次扣1分。 | |||
(1)民主测评: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在入围对象进行个人述职的基础上,由全体老师对入围对象进行民主测评,以10分为限额,按平均值计算。
(2)职评领导小组测评:职评小组人员会议,由全体职评小组人员对入围对象进行测评,以10分为限额,按平均值计算。
(3)教学常规工作:设基本分5分;在学校各项教学常规检查(含教案、作业和学生调查意见反馈等)中,有一项为A档直接计8分;两项为A档的直接计9分;三项及以上为A档的计10分;B档计5分;有一项为C档者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3、将定量评价与定性原则积分相加,总分为最后得分。
本办法解释权归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