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我国根本法,公民权利的保障源泉,是人民的意志的体现。当有人干涉我们的、自由时,我们可以拿出进行有力的维护。下面学学的一点知识。
1、第33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当你的被侵犯时,就是你维权的最强后盾。
好像我们对于谈论的比较少,实际上,的内容非常广泛,不仅包含生命权,健康权,也涉及到你的利益、你的意志和你的发展,其中经常被人忽略有:人的自由思想权、不被骚扰权、不被提醒权、隐私权。
当今社会,某些侵犯的技术越来越高明,通过一些高科技的手段,诱导你的思想,左右你的意识,控制你的意志,这些个行为都是侵犯你的自由思想权。
高科技罪犯,通过无线方式、或药物,作用神经系统,使得你的思想受到障碍,意识发生错乱,这就侵犯了你的。
还有些犯罪分子,通过高科技,无线射频的方式,监视你的行为,发出评价你的行为的“所谓提醒”语言,好像是自由言语,实则是小偷行为,使你心灵不得安宁,精神处于紧张,得不到有效休息。这就侵犯了你的。
还有些犯罪分子,通过透视的方式,监视你的合法的隐私行为。这就侵犯了你的。
用的一个浅显的语言,可以用一首诗来表示: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如果不愿意,
两者皆可抛。
这首诗,形象的、充分的说明了。
为什么要保护?
根本上说,为了社会和人类自身的长久发展。
比如说有人在研究一个发明,发现有人用高科技的手段在跟踪和提醒他,这个人这能把发明藏着、掩着,直至停止。妨碍社会的发展。
再比如,人们的私人生活被监视,直接影响他的心情,导致生活质量下降。妨碍人类自身的发展。
2、35,36,37条规定了我们可以享受那些个自由。
自由是有条件的,因为自由是在不违反法律的自由,不违反下的自由。你有言论的自由,所以你不停的提醒、骚扰别人,这就侵犯了别人的,别人的大于你的自由,你属于应该被教育的对象。
但是,有最个绝对的自由,经常被人忽略。那就是思想自由!我们的思维是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终极武器,也是区分人和动物的重要因素,我们应该总是“自由思想”,什么都要主动想一想,这样,你才是人,你才和猪有了区别。
3、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有了这一条,谁也不能阻碍你进行研究,创造。
我记得好些人说“谁也不要你研究!”。这句话违反。我们研究什么和不研究什么,是公民的权利,不是你要不要。
人人都有研究意识,创造精神,国家、民族的发展,充满希望,国家、民族的发展的速度,大大提高。
维护自己的,发挥赋予你的权利,那么,我们的未来是美好的。
吴锦军
2014年3月17日星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