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总则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制度内容
2.1 各职能部门自觉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并妥善保存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及相关档案。
2.2 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2.3 依法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体检 。
2.4 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
2.5 向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工作条件。
2.6管理财务课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计划的下达。管理财务课每年至少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及评价结果向劳动者公布。
2.7 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2.8 依法履行职责,向劳动者提供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
2.9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
3.0 公司根据各岗位自身实际制定岗位职业安全操作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