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全面科学的评价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聚精会神抓教学,放开手脚抓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稳步向前,全面提高育人质量。
二、考评原则
1、全面性原则:改革单纯以分数评价教师的做法,根据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全面评价教师工作。
2、灵活性原则:评价虽有规定分数,但在实际工作中,采取“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方式,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教改中。
3、激励性原则:充分肯定每位教师的成绩,同时诚恳指出其不足,使其树立信心,激起工作的主动性和热情。
4、公平性原则:教职工人人平等,全体教师同等对待,依据方案,客观准确评价。
三、考评对象
泉山中学全体教师。
四、考评细则
(一)、考德(10分)
依照《泉山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组织考核,以学校考核与学生评议想结合的形式进行后计入教师个人总分。(《考核标准》见附表一)
(二)、考勤(30分)
1、依据教师每周签到次数(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进行比例分配。旷课每节扣10 分,迟到或早退每节扣5分;
2、市、县、片区、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如:政治、业务学习、集体备课、各种会议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大会,无故不到一次扣10分,不按规定时间,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
说明:(1)规定时间内的婚假、丧假、生育假、函授、自学考试、各种进修不扣分,超出部分另论(特殊情况除外)。(2)每学期病假1个月、事假15天以内者,不扣分,超出部分另论(特殊情况除外)。(3)学校按实际得分计入教师个人总分。(4)此项扣分不封顶。
(三)、考能
1、课时量:
(1)专任教师授课节数按学校平均周课时6节计算,达标者60分;
(2)专任教师授课节数超过学校平均周课时,每超1节加15 分,每少1节扣10分;
(3)专任教师所任班级以50人为标准班,每超1 人加课时量2 分;
(4)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学校安排的临时工作。学校安排的代课、组织活动等,每次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加分,此分从被代教师总分中扣除(公差除外)。
2、常规教学
常规教学检查以月查方式进行,《常规教学目标管理评估标准》见附表二。
(1)备课情况:a、每学期初认真制定学科教学计划,学期末按时完成教学工作总结,缺一项扣3分;b、能完成《常规教学目标管理评估标准》的备课节数、备课认真、教案编写符合要求、实用性强,每节课时按1分计算,备课不认真,每课时扣0.5分;
(2)作业批改情况:能完成《常规教学目标管理评估标准》的作业次数,每次按1 分计算。不规范或批改不及时,或没有纠错,一次扣0.5分;作文(有眉批和总批)每次按3分计算,批改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作业设计或批改,有改革创新可另加5分;
(3)单元检测情况:实行单元双过关,具有实效性、针对性、有成绩册等, 语、数、英、物、化科每次按3分计算,初一、二年级的政、史地、生科每次按1分计算,初三政史科合卷每次按3分计算,初三地、生科每次按2分计算。
(4)教研教改工作:a:专任教师每学期自由听课不得少于8节(以教导处登记为准),完成规定节数的,每节课按2分计算,听课应有笔记及评语,否则不得分;公开课:校内得4分,校外得6分;b:积极参加局、片区、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有笔记、有心得,每参加一次按4分计算,教研活动缺到一次扣5分;
3、教师在其它某一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取得突出成果,为学校争取较大荣誉的可额外奖励高达20分。
(四)、考绩
1、单科平均分积分办法:
第一名满分(中考单科卷面分),以后名次按教师所任班级单科平均分÷第一名班级单科平均分×中考单科卷面分计算。
2、优生积分办法:
(1)、初一、初二年级取年级总分前40名,分三等。第一等(前10名):语、数、英各科按每生24分计算;物理学科按每生21分计算;政、史、地、生各科按每生3分计算。第二等(第11-25名):语、数、英各科按每生20分计算;物理学科按每生16分计算;政、史、地、生各科按每生2分计算。第三等(第26-40名):语、数、英各科按每生16分计算;物理学科按每生12分计算;政、史、地、生各科按每生1分计算;
(2)、初三年级取年级总分前40名,分三等。第一等(前10名):政史(合卷)、语、数、英各科按每生24分计算;理、化各科按每生21分计算;地生(合卷)各科按每生7分计算。第二等(第11-25名):政史(合卷)、语、数、英各科按每生20分计算;物、化各科按每生16分计算;地、生各科按每生5分计算。第三等(第26-40名):政史(合卷)、语、数、英各科按每生16分计算;物、化各科按每生12分计算;地、生各科按每生4分计算;
(3)、音、体、美、微机专职教师,考绩积分办法由学校参照政、史、地、生情况评定决定。
说明:以上(1)、(2)两项分别按期中40℅与期末60℅合计)
五、存在下列情况的教师年终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
1、教师师德差,造成不良影响,工作不认真,不思进取,不服从领导的;
2、学期内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处分、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或被劳动教养的;
3、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
4、有损于团结和稳定的;
5、学期内事假、病假超过2---5个月的。
六、考评时限
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一次。
七、考评结果用途
1、为学校实施奖惩提供依据;
2、为学校评优选模提供依据;
3、为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提供依据;
4、为教师职称评、聘提供依据。
八、本方案从2009年秋季开始实施。
彭泽县泉山中学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
